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刘老涧站及二站运行期交通车辆租赁费
首次公告日期:2026年5月25日
二、更正事项及内容
原采购公告一、采购需求—服务及质量要求内容:
1. 原:本项目为纯车辆租赁;现更正为:本项目中车辆租赁费用,需包含租赁方提供驾驶员服务及其他车辆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。
除上述内容更正外,采购公告其他所有条款、行程安排、服务要求、资格条件、预算金额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、评审办法等均保持不变。
三、其他事项
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,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已获取采购信息的供应商请按更正后内容编制响应文件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莫洪丞
联系电话:159513681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