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月,在皂河闸管理所保洁安保劳务服务项目采购过程中,江苏博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,项目负责人李小某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经查实系伪造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“第七十七条:(一)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的”规定。
根据我单位有关规定,作出如下处罚决定:
一、禁止江苏博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我单位各类采购项目,期限一年(至2027年1月11日止);
二、禁止江苏博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苏某、项目负责人李小某参与我单位各类采购项目,期限一年(至2027年1月11日止)。
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
2026年1月19日